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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设化工园区需要什么条件?江苏明确了!

项目时间:2024-03-15

 

 近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《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管理,优化产业布局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,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。该办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9年1月9日。

  一、《办法》对江苏省化工园区的规划布局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设立、区域范围调整、认定、项目入园、日常管理、取消定位后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  在新设园区方面,《办法》强调,新设立化工园区应当充分论证、从严控制新设园区,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国家或者省重大发展战略或者产业区域布局战略需要的;承载列入国家或者省相关战略规划重大项目需要的;设区的市范围内化工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占比超过50%,并且现有化工园区可供建设用地无法满足搬迁入园需要的;对当地经济发展、就业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特色产业,需要实施集聚集约高质量提升发展的;省先进制造业集群、未来产业发展和区域高端制造业配套需求的。新设立化工园区提出申请后,省工信厅将组织初步审查,通过后由省政府作出设立批复。拟设立园区建设工作完成后,在承接相关化工项目投产前需先通过化工园区认定。

  《办法》同时对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测点扩区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园区扩区需满足,现有区域化工主导产业占园区营业收入的60%,以上可开发利用率不足20%,已建成正式投产项目亩均产值苏南不低于300万元/亩、苏中不低于250万元/亩、苏北不低于200万元/亩。化工重点监测点扩区需满足,未来发展潜力大,产出效率较好,近三年平均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/年以上。

  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会长赵伟建表示,江苏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已成趋势。《办法》明确了新设园区新设和扩区的程序条件,有望缓解江苏化工产业发展载体平台容量不足等瓶颈。

  2020年,江苏省发布《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》,发布全省14家定位化工园区和15家化工集中区名单。2021年底,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的《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提出,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负责。目前,江苏省已认定两批共28家化工园区。与2020年的名单相比,仅有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未获认定。

  2021年发布的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》提出的发展目标是,到2025年,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产值贡献率提升至70%以上,化工企业入园率由42.7%提升至50%以上。在全国化工产业加速转型的背景下,江苏省正以提升化工企业“入园率”为抓手,优化整合化工企业资源,推动产业向高端化、绿色化、集约化、精细化转型,推动化工产业持续做大做强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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